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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年代娇媳妇 作者:素昧平生v
叶青水没舍得花钱在国营饭店吃饭。
她透过玻璃的窗子,看着里边的大厨落刀,职业病忍不住就犯了:肉切得薄厚不均匀、翻炒得火候不匀,米粉时而煮得不透、时而又煮烂了,炒菜用的作料也都是常见的油盐酱醋而已,比起后世那些花样百出、精细又讲究的功夫,这年头的烹饪手法非常朴素且原始。
有着几十年后厨经验的叶青水,只看了一眼端出来的粉面饭菜,心里便有几分把握了。国营饭店的服务员见这小丫头全神贯注、眼珠一瞬不错地盯着大厨做饭,一脸羡慕憧憬。再看看她身上穿的打着补丁的破烂衣服,拿捏着她没钱吃饭,嫌弃地把她赶了出去。
“不吃饭的,不要进来打扰客人!”
叶青水被推搡着出去,浑然不介意对方的鄙夷,满心开心地抱着她的面粉回乡下了。
……
叶青水回到家之后,把面粉妥帖地收好了。
同时她诧异地发现家里的米缸满了一半,大概有十斤。手伸进去,抓出来的是籽粒饱满的大米,圆润雪白,泛着一股迷人的清香。
“不愧是首都来的,出手就是阔绰。”
叶青水知道,这么好优质米,绝对是谢庭玉买来的。老叶家哪里舍得吃这么好的优质米,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阿娘经常把上等米换成三等米,这样能换得更多。但吃起来也没什么滋味,又糙又苦。谢庭玉买的这种米叫做“稻花香”,表面油光艳丽,吃起来绵软芳香。
罪恶的享乐主义,叶青水腹诽道。
晚上的时候,叶青水用这种米做了炒饭。
所谓炒饭才是最能考验厨师基本功的东西,翻炒得要均匀,色泽要光滑油亮,软硬适中,多熟一分嫌焦,生一分嫌黏。裹着油香,粒粒软滑爽口,最最要人命的是讲究三四粒米饭裹一个蛋花。
裹得少了,是翻炒得太厉害了过了头;裹得多了,是翻炒得不够火候。当年叶青水拜师求学的时候,可没少为蛋炒饭吃苦。
叶青水用“稻花香”、猪油,配着豌豆儿鸡蛋炒了个青豆饭。
叶妈虽然想指责女儿太费油、太浪费粮食,还是吃红薯饭的好,但是眼见着那金黄的炒饭,嗅着缕缕上升的香味儿,肚子饿得难受两眼发昏。她想:这全是女婿的功劳,可不关水儿的事。
她亲眼看着他提了一大袋米回来!
叶阿婆只叹了一声,很快就吃起了青豆儿饭。一口清香一口甜,甜糯的是豆儿,香的是饭儿。
谢庭玉则是慢条斯理地吃,虽然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,但是微微弯起的眼角泄露了他愉悦的心情。这米……没白买。
☆、006
吃饱了饭,谢庭玉感觉到很愉快。
然而叶青水却纠结了起来,她算了算自己手里微薄的“存款”,面对大款谢庭玉,
她掏出了白天谢庭玉买的雪花霜放到他的桌面上。
“我没有钱给你,这个还是还给你吧。”
谢庭玉仿佛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实诚的人,很难想象她会设计赖上他。前段时间的她还恨不得见缝插针去知青点看他,他回头看一眼就能满脸通红。现在连他的东西都不要了?
这思想觉悟得还是挺快的。不过谢庭玉却有点心情复杂了。旋即他想,她什么心思,他在意做什么?
谢庭玉把双手枕在后脑勺,轻描淡写地说:“给你你就拿着。”
“今天的炒饭还挺好吃的,以后这些就算作我的伙食费吧。”
谢庭玉的口味还是挺挑剔的,他不是没有吃过好吃的东西,京都有名的饭店他都沾过嘴儿,叶青水做的饭还挺好吃的,有一种特殊的味道。
“算了吧。”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,“等以后我攒够钱了再买给自己,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。”
叶青水的皮肤还是很好养的,随了她阿娘,冬天捂一捂就白了。实在不必浪费护肤品,上辈子三十岁的时候,还依旧有人说她长得像十七八的小姑娘。粉软白皙的,像灵秀山水养出来的姑娘。
现在太磕碜人了,是夏天的时候干活太厉害了被晒坏了。
叶青水垂头看着他睡在地铺上,他凌乱的黑发不复白日的清爽和齐整,微微带着一点儿洗过的湿意,棉布领口敞开了一点儿,反射着月光的柔白。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高兴。
饶是老黄瓜刷漆装嫩的叶青水,也忍不住多瞅几眼。谢庭玉还真挺不错的,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她的口味了。
但叶青水不禁想:如果当初她那个孩子有机会生下来,肯定也很好看。
那是谢庭玉高考完后某一次醉酒乱性后的事了,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件事。这么多年了,叶青水依旧对那个陪了她三个月的崽崽儿很难忘记。如果那时候她谨慎一点,它就能来看看这个世界了。
谢庭玉看着她把雪花霜放下,好像一眼也不多瞧的样子,他嗤笑了一声。
“这就叫好了?”
“还你的饭钱而已,你一个小丫头